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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教授谈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

2013年02月22日16:31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做客强国论坛

我国的家庭农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郑风田】:大家好,过年好!

  [网友赐予我力量、广仔]: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请问这个透露出哪些信号?他的意义是什么?我国是地大物博,但是也人口众多,如何能比拟西方国家推行“家庭农场”模式?你认为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和条件下,是否与城镇化有关?

  【郑风田】:今年提家庭农场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不仅是家庭农场,而是整个未来农业新型经营主题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未来农村的进一步的改革。我国农业目前存在以下挑战:第一,我国从事一线生产的农民年龄很大,平均年龄57岁,而在城市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回乡种粮的意愿比较低,未来谁来种粮就是一个较大的问题。第二,目前我国农业兼业化比较严重,有2.4亿农民在外打工,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解决谁来种地,解决农业传统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小、散、乱,中央提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题,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通过新型农业主题的培育,来解决我们国家目前农业面临的困境。

  [网友戒烟限酒、咱也风光一把]:请问郑教授,“家庭农场”究竟应该怎样去定位?它的标准是什么? 请问嘉宾,目前家庭农场建设情况如何?其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郑风田】:我国的家庭农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不过一般来讲,应该有以下的内容:第一,它的规模比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要大;第二,不再兼业,是专业的生产;第三,它是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近年来,我国的北京、上海、湖北、山东、吉林等地都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据统计有6000多个家庭农场,各个地方的规模经营也差别很大,比如上海的松江,家庭农场的规模认为是100亩,而在浙江这些地方,因为人均几分地,如果要建立100亩的农场可能特别难,20亩地可能就比较大了。在我们国家东北的黑龙江、西北新疆的农垦500-1000亩的农场都不算大。因为我国各地条件差别太大,所以很难有统一家庭农场的规模究竟多大。像美国的家庭农场基本上要上千亩,欧洲几百亩,我们国家各个地方差别很大,也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但是,从事家庭生产的农民必须要专业化、职业化,不能像现在的农户经营,主要是由于承包的土地有限,出现农忙的时候回家、农闲的时候去外面打工的现象。家庭农场试图通过规模的扩大,让农民全心全意从事农业生产,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家庭农场从事经济作物生产可能有一定优势

  [网友杨再昌]:郑副院长,发展家庭农场,需要具备哪些必要条件和发展环境? 发展家庭农场将会给三农特别是农户带来哪些实惠和益处?

  【郑风田】:应该是城镇化比例比较高,农民非农就业机会多,非农收入比较大,愿意放弃家庭承包的土地这样的地区,这样的地区一般放在北京、上海这些大都市的郊区,或者是长三角、珠三角这些农村工业很发达的地区。所以,发展家庭农场必须要解决农民离开土地之后的出路问题,像北京和上海的土地流转率50%以上,而中西部的很多地方的土地流转率20%以下,家庭农场最好在土地流转比较高的地方,通过政府的引导,农民自愿来进行土地流转,不宜强制性的流转农民的土地。中西部农民的收入很低,外出务工是解决兼业化问题,农民放弃土地的意愿比较低,也不宜大规模的发展家庭农场。

  [网友杨再昌]:郑副院长,发展家庭农场应避免走向哪些误区和产生哪些问题 ? 如何把握发展家庭农场的要素和方向及规楧,落实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和环节?

  【郑风田】:避免走向误区,不要人为地为规模而规模,尤其是目前家庭农场如果从事农业生产,规模几十亩到几百亩,其农业生产投入不可能大幅的降低,粮食产量也没有质的提高。而农产品的出售也是国家统一定价,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家庭农场从事经济作物生产可能有一定的优势,从事粮食生产,其粮食产量不一定比传统的家庭农户要高。现在我国有二亿多小农户,外出打工的农民,他们在家乡的土地要么让亲戚朋友耕种,要么在种植和收获的时候由别人代收代种,通过社会化服务也能够解决种粮问题,获得一定的收入,其从事粮食生产的效果也挺好的。所以,家庭农场只能是我们目前联产承包经营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形式,只能在工业很发达、城镇化比例很高、已实行农民工市民化的地区发展,而传统的农区,还应该是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从这个背景来看,要想搞好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必须要解决好土地退出、流转与纠纷机制。那些已经进城的农民,只有在尊重他们意愿的情况下流转土地,不能强制性地让他们退出承包地,因为我们国家已经授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长久经营,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财产,农民如果要退出财产,只能够是按市场来交易,在自愿的基础上,不宜通过拉郎配,人为强制离开土地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如果强制执行的话,可能会带来基层的冲突。我国台湾的经验值得借鉴,进城的农民可以通过出售自己的土地获得较好的收入,进城的农民就可以用这个收入在城内买房以及做小买卖,这样能够让进城的农民在城市生存下来。如果进城的农民没有很好的退出回报,当他在城市生活不下去又要回到农村的时候,如果没有土地,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中国的农村土地既是农民的就业机会,也是他们的社会保障。我国现在虽说城镇化比例51%,但只有35%的人有城镇户口,在城市工作的有16%的人没有城镇户口,1%不到的人有住房。所以,在加速城镇化的条件下,已在城镇工作的人口如果能够获得城镇户口,在城镇生活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家乡的土地可能会慢慢的退出,这样就可以转包给那些想种地的农民。

  另外,我国还有6.5亿人口在农村,18亿亩耕地是他们主要的生存和发展基础,不能人为地把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必须要自愿的情况下,在支付土地租金的情况下实行有序地土地流转。 

(责任编辑:李慧、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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