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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李民谈中国共产党两部党内法规公开发布

2013年06月03日16:42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中央党校李民教授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党内法规的出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且回应了我国健康发展的呼唤

  【李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网友忆清秋]: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开发布。您觉得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公布有哪些重要意义?

  【李民】:我觉得有几个方面:首先,它是顺应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潮流,大家都知道,到了2000年的时候,世界一个很显著的标志就是整体进入到信息化时代。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有一个很显著的特征,那就是人性化的凸显和创造力的发挥。每一个人都想在自己有限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都想更加充裕地释放出自己的创造力。因此在这样的时代,每一个人的人性都进行发挥的时代,更是一个呼唤法治建设的时代。因此,现在世界上各个执政党都特别注重调整自己政党的法治建设,使它与社会的进步趋势相一致,我们党也不例外,顺应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潮流。只有更加注重法治建设,才能使这个社会更加有序地发展,才能使每个人的心情在有序的社会发展中更加舒畅,更大范围地释放出自己积极的能量,这是第一个意义。

  【李民】:第二个意义,就是它回应了我们的国家健康发展的呼唤,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现在新的一届中央领导上来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我们中国百年屈辱的近代史,把大家心中的呼声说了出来,就是要实现中国梦,而且现在中国梦的实现已经有了一个时间表,指日可待,也就是大家共同的呼声。中国要想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像刚才讲的,顺应历史的潮流和人们共同的心愿,从我们党来讲,从党的十二大,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到了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执政,并且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会议决定里把依法执政作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由此可见,我们党的法治观念不断深化的一个脉络。

  【李民】:到现在,很多中国的老百姓张口就能说出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词句,以及他们关心的一些认为应该做到的相关的部分。就是说这些年以来法治的教育深入人心,但是也经常传来一些地区、部门、单位或者是一些领导班子、或者一部分领导干部违背法律,违背党内的法规的决策行为,出现了有法不依,有的制度形同虚设,甚至自己把制度作为摆设,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很随意性的做法。面对这样的现状,我觉得我们党提出的依法执政就要把它落到实处,作为党来说,既然要依法执政,首先就要做到用党内的党规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用党规来理顺党内的各种关系,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才能提高党的战斗力,才能实现中国梦这个大家都希望的美好的梦想。

  【李民】:第三点,我觉得这两个法规制定条例和《备案规定》的出台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的,针对了我们现在严峻的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存在的问题刚才已经提到,毛泽东同志曾经很注重制度建设,那时候的制度建设是涵盖在组织建设之中,很突出的就是由于毛泽东晚年我们党犯了积极斗争扩大化的错误,邓小平复出之后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认为把党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个人身上是很危险的,于是就提出并且加快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于是就出了上面讲的党法制观念一步一步深入和成熟。现在我们党的制度建设步伐在不断加快,虽然在不断加快,虽然一些制度成批出台,虽然有一些方面的制度已经成为封闭的制度体系,比如选人用人的制度已经成为封闭的体系,有了党政领导干部选任选拔的基本条例,有领导干部选任选拔的四项基本条例,都有了,没有哪一个环节、哪一个位置不被这些条例所监督,但是还有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行为。这个例子说明我们现在在制度建设上有了长足的进展,但是还存在这诸多的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李民】: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出台了这两个条例,《制定条例》、《备案规定》,我觉得非常及时,这样就可以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潮流,回应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呼唤、人民的心愿,以及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以梳理、整顿和重新整合,该制定的制定,该撤销的撤销,该修正的修正,这样使人们有一个很好的期望,使得我们的制度能够统一规范,能够使我们的制度建设走向科学化,能够使整个制度建设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提高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

党规和国法之间并不矛盾

  [网友指甲油油油]:请问李老师,说到“党规”,就会让人想到“国法”。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您对党内法规本身的合法性是怎么看待的?

  【李民】:我觉得党规和国法显而易见,肯定是国家的宪法为大。党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关系、党内的行为的,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党员、组织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而国法是规范整个国家的,是这么一个关系。所以党规的合法性,党规是作为一个执政党的党内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个国法,它有合法性,党规对于国家来说,在党内它的起草是在党内的合法性。我觉得是有层次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是一党执政,就有党规和国家法规之间关系的问题,党规是整合党内、理顺党内的关系,使党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它的职责。党规和国法之间互相并不矛盾,党规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活动,党内的组织关系和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的关系。

  [网友我爱薄荷糖]:此次修订后的《制定条例》,由原来的6章33条增加为7章36条。纵观整个条例,您认为,有哪些亮点之处?

  【李民】:我觉得亮点就是和以前比起来更加清晰、更加明确了党内法规的制定是由谁来具体负责,而且它的制定、执行和管理整个层次分得很清楚,比如说规划与起草、规划与计划、起草与审批发布、适用与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做了明确的规定,对这个规定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就是提出了几条原则。一共有八条原则,第七条里面讲了八条原则,有了这样的原则就避免了在起草法规时相互之间出现一些矛盾的现象,就能够出台法规一致。有了这样的原则和刚才讲的制定的条例、备案的规定,就避免了政出多门,避免了出台的东西相互矛盾,备案规定和制定的条例、制定的部门、制定的程序避免了政出多门。我曾经参加过干部制度改革党内法规的制定,相关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非常之多,时代发展到现在了,过去已经过时的东西仍然没有被废止,在工作中出现了经常来回扯皮,旧的东西没有去,新的东西又执行不力的情况。

(责编:张庆成、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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