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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李民谈中国共产党两部党内法规公开发布【2】

2013年06月03日16:42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李民做客强国论坛

党内法规的逐步健全是党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网友桑一葚子]:我国的党内法规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发展过程?《制定条例》第一次提出具体的五年规划时间表的用意是什么?

  【李民】:我们党的法规是随着党的产生而同时产生,随着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刚才讲到过去我们党也很注重法规建设,在不同时期都很注重不同的建设。从1935年毛泽东走上了领导岗位,使中国的革命转危为安,人民的军队也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取得了民主革命的成立,诞生了新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在毛泽东的指挥和领导下,革命事业步步胜利,使毛泽东在全党的威信越来越高,以至于最后在党内他具有一票的否决权,就是说他的权利到了至高无上。正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才出现了毛泽东晚年犯的错误,才出现了文化大革命。在毛泽东晚年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后来由邓小平出来主持工作时加以改进,带领人民走向了一条改革开放的康庄大道,在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走上了从人治逐步向法治去过渡的历程。明确提出来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前头讲到了它的重要意义,这也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快速发展需求分不开,经过改革开放30几年的实践积淀,因为法治建设、党内法规的建设相对来说是滞后于行动的,需要有实践的积淀才能有党内法规建设逐步的成熟。党内法规的逐步健全,既是党的成熟的一个要求,也是党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只有法规建设更加健全了,党才能更加健康地发展,才能够避免一些不应该出现的、制约党的领导力、影响党在人们心目中形象的不好的现象和问题。

  【李民】:纵观党内法规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有零星的公布,到逐步成批的公布和逐步的成为在某一个方面成为一种体系,最后逐步成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它是有一个过程的。现在中央出台这两个文件,我觉得就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走向成熟的一种表现,走向成熟了,必须要在法治建设上向前推进,提高党的法规,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从零星的发布,从某一个方面单项的推进,到逐步成批出台,是顺应改革开放的进程和改革开放中基层组织在实践中的探索分不开的。现在已经走上成熟,呼唤整体的规范和整合,提高党的制度化建设科学化水平。出五年规划表我觉得很好,我也参加过相关法规的制定,我当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因为当时制定一些法规都是用上一级领导的要求制定,我说你们是行政部门,我们是学者,制定一项规定不能只是为了领导而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必须要从党的建设发展实际出发,比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就要对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现有的岗位,什么样的职责,需要什么样的能力和素质,现有的干部队伍是什么样的状况,文化程度、年龄各方面的情况如何,做一个调研。然后看这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差距,由此来制定干部的培养、干部的选拔工作计划,做这样的规定。如果不是这样,只是几个人关在屋子里拍脑门,纸上谈兵地制定这样那样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制定出来肯定会失之规范,流于形式,没有生命力。这次中央党内法规规定,五年工作规划,并且由中央办公厅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提出制定建议进行汇总,并且广泛征求意见后拟定,再经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到中央审定,整个的起草需要一个过程,各方面的文件法规起草必须在实践的积淀之上,被实践认定是正确的东西,上升为规律,再提升为理论,使带有共性的东西来制定、归纳制定各方面的法规。然后再一级一级报送,再下到各个方面,进行征询意见,同时请一些专家对法规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审定和检验,有这样的过程和步骤才能使得法规的制定和法规的出台具有可行性。有了这样的规划和计划,这项工作很有理性的、很有针对性的、很有步骤的,而不是想起来写什么就写什么,想起定什么就定什么,而是通盘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提高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党内法规的出台有利于把权力关在封闭、透明的制度“笼子”里

  [网友骑驴大仙]:新的国家领导集体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您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这两部党内法规是如何体现“笼子”效果的?

  【李民】:我觉得这两部法规能够让人们对党的制度建设有一个预期的展望,就是通过这两个制度的出台,我们对于现有的法规进行整合和梳理,使它更加有效、统一、规范、简洁,也更加具有可行性,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党内法规应该起到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有科学的规范,确实能够起到制约和监督作用的制度、法规,才能够起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作用。如果法规不规范,或者是制定出来这个法规没有可行性,或者制定归制定,执行和不执行没有人追究,法规不健全,这样权力关进笼子里还是一句空话。要把党内的制度建设规范、统一,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就必须按照现在已经出台的两部党内的重要法规去执行,这样才能提升我们党内法规制定的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才能够使我们党内的法规更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我经常爱用封闭的体系,因为现在是一把手现象,大大小小党的一把手缺乏监督和制约,谁也不敢监督和制约他,不敢去检查他,所以才出现了一些党的书记落马、犯罪的现象。两部党内重要法规的出台能够提升刚才我们讲的法规制定的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使得党内法规具有它真正意义上的权威性,而且这样的法规出台带有可预期性,因为它是公开的,这样才能把各个公共权利放在阳光下,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关进笼子里,这个笼子是上下左右四面全是封闭的,而且是透明的,从每个角度都可以看得到,把这样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必须要有完备的法规,要有完备可行的法规,这两部规定的出台我觉得就是具有这样的意义,能够保证公共权力得到监督和制约,如何保证把权力关进健全的法规制度里。

  [网友气泡红酒]:您觉得,新形势下,我国的党内法规建设还存在哪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未来应该朝着什么方向改进?

  【李民】:我觉得现在我们法规的建设往往出台得多,检查得少,比如出台了中纪委的3千多条法规,制约不了纪委的一些部门,这次王岐山讲到了要把会员卡都交了,这就是一个很有力的举措。现在为什么出了那么多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我觉得原因很多,一是这个法规的制定初衷是好的,但是法规的制定规定归规定,规定之后如何去检查没有到位,用我的话来说就是不是封闭的,是有缺口的,留下很大的活口。二是法规制定得很不错,但是缺乏检查,没有相应的检查规定。再一个存在的问题是有的法规制定在指定过程中留下了活口,简单说就是现在我们党提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进行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这样对执政党的要求就很高。党内的法规起草也存在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起草法规的部门同时也要考虑自己所在部门的公共权力的制约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法规的制定就会出现退步,换一种话来说,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要求下面做到的,上面必须首先做到,要做到一级带一级,不能制定法规的部门只去要求下级,而自己不首先执行,制定法规的部门也要把自己纳入法规的规范之中,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才有执行的力度,才带有权威性、严肃性。第三个问题,法规制定以前存在的问题是新制定的法规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与它相关的其他的法规都有什么,有的考虑到了,有的没有考虑到,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法规之间相互的撤整和矛盾。这样也行,那样也行,削弱了法规应该起到的作用。第四个问题,法规的制定之后宣传还不够,要真正做到法规和制度,现在党务要公开,要进行大力度地宣传,不但要全体党员,也让全体老百姓都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这些,这样才有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担负起公民、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去关注我们党的建设,关注的发展,关注各级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党的领导班子的决策、所作所为,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保证党的制度和政策,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李民】:谢谢各位网友,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责编:张庆成、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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