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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韩甫政谈“节假日调休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

2012年12月14日17:57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甫政

节假日调休连上7天班有违《劳动法》

[网友忆清秋]:嘉宾您好,2013年节假日安排中由于调休导致劳动者一周连续7天上班,在我国往年的节假日安排上出现过类似问题吗?您指出这是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能否具体解释一下冲突何在?[16:06][韩甫政]:这个情况以往有没有,我真的没有特别注意。冲突问题来讲,我国《劳动法》第38条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结合《劳动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周40小时,是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周六天,再有特殊情况,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时间的规定都有具体规定,特定情形例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出了问题的类似情况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可以加班抢修。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况之外,工作时间是不能随意延长的。

[网友骑驴大仙]: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哪些情形是可以要求延长劳动者的上班时间的?国办的这次通知,属于什么情况?

[韩甫政]:劳动法第42条作了如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和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个延长时间和刚才说的38小时是相一致的。一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42条:具体情形: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结合《劳动法》第41、42条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形。我个人理解是法定的。

韩甫政:我认为修改意见被国办采纳可能性很大

[网友我爱薄荷糖]:您以公民身份上书给国务院办公厅的修改意见,会在什么时候得到答复?国办既然下了这个通知,您觉得采纳您建议的可能性有多大?

[韩甫政]:我期盼着国务院解决这个问题,是否答复我我个人认为无关紧要,毕竟是涉及到法律问题,我个人认为办公厅的通知,在法定上是存在问题的。通过以往给国务院上书提建议,我个人认为采纳的可能性非常大。

[网友李赵成光]:私企,没有双休日,享受不到国家规定的全休日,加班也不给加班费,希望国家按法制裁,还给打工者人权,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韩甫政]:应该说这个问题比较普遍,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用人单位在执行法律上的问题,用人单位不严格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劳动者权益被侵害了,出现这个问题了,应该勇敢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存在的问题才可能得以解决。

[韩甫政]:另一个方面就是劳动者本身,对于侵权行为往往容忍和接受了,这助长了某些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用人单位违法没有违法成本,所以他们的违法就可以随心所欲,涉及到侵犯权益的工人或者劳动者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在全国形成一种用人单位不敢或者不能,只要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代价就很大,那样才能朝着我们的理想目标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还有第三个方面,涉及到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管上某些方面也存在问题。这个问题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劳动者本身、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应该依法予以处置和解决,全社会都按照法律规定来走,这个问题就容易走。

[网友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请问韩律师,法定节假日如果不调休又该如何安排呢?

[韩甫政]:这是个矛盾。假如不调休,依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其年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国公民放假的总共天数是11天,如果不调休就是这11天了,春节只能是3天假,这里的调休,毕竟是公民所期盼的,希望有一个长假,但是这个长假因为国务院办法的规定限制,长假最长只能3天,跨过3天的幅度自然就要想办法,比如周六、日来调休,休长假的这种期盼,我个人认为是很多公民所期盼,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在调休这个问题上,应当在法律规定范畴之内,需要考虑到公民的心理期盼,又要考虑法律的规定,当然也要考虑公司发展的相关问题。

[网友气泡红酒]:明年的假期显得有点零碎,网上很多网友晒出自己利用年休假拼凑长假的方法,比如清明节放假是2013年4月4日至6日,如果节前3天休假,就能将此前的3月30日至31日这个双休日囊括进来,串成“2+3+3”的8天长假。不少职场人士心存疑问:到底能否将年假分开多次安排。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们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韩甫政]:节假日调休的问题,法律法规上还没有具体规定。至于如何调,从立法角度来讲,《劳动法》是给了用人单位某些权力,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调休问题、休假问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是可以调整的,调整的前提是《劳动法》的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房爽、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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