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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韩甫政谈“节假日调休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2】

2012年12月14日17:57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甫政

我国的节假天数在世界处于中等水平

[E政26700号]:建议将全国统一的节假日(除双休日外)从原先的11天增加到15天,新增加的4天全国统一假日,明确规定从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中扣除。

[韩甫政]:就这个问题,我在上书国务院办公厅的时候也考虑到了,开始我个人准备上书国务院而不是国务院办公厅,一开始想就国务院在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半天到一天的给予延长,当时在网上搜索了看了其他发达国家的、不发达国家的,我们国家处于中等水平,当时鉴于这种情况,我放弃了这种想法。我个人感想,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旅游或者幸福期盼的指数越来越高,国家适当延长假期也是可以理解的,或者说时机成熟的时候国务院可能会作出这个决定的。

[E政21355号]:建议国家合理、科学、人性化确定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日调休时不要集中在一周补齐,可在放假之前或之后分批补齐,并可按照员工意愿用存休或年假换休。

[韩甫政]:我个人感觉调休,目前来说是全国性的,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或者说国务院办公厅统一调是一个方面。作为企业在劳动时间上能有自主权力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也可以这样做,我个人认为。当然说到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严格意义上来讲,周休息日也就是周六、日,国务院规定当中曾经用了两个概念,“休息日”是周六、日,另一个概念“周休息日”,这两个概念统一起来可以叫休息日,都是法定的,即便是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严格意义上来讲调休也应该由国务院来制定。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它的通知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行政法规的范畴。通知或者国务院办公厅没有这个权力来调整周休息日,因为那是法定。当然这个问题,我这次没有提出来。我感觉时间紧,在明年的适当时机我准备向国务院提出这个问题。节假日安排,只要调周六、日的时间应该由国务院作出,而不是国务院办公厅作出,这样才能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法制社会需要公民普遍具有法律意识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关于“节假日调休连上7天班涉嫌违法”你只是提出了个说法,那你有没有调查过老百姓的意见和感受?你对黄金周现象和五一黄金周的被取消又是怎么看的?

[韩甫政]:首先我们这个社会有规矩,现在我们所遵守的是宪法和法律,不能因为个人或者某些部门就不遵守法律或放弃法律,更不能因为问题小,不能因为恶小而为之不能因为善小而不为之,严格遵守法律,受制于法律的尊严,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越来越好,法律有尊严,公民才能活的有尊严。至于网友说的是否调查过,我的确没有做过社会调查。感受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法律角度来讲,严谨了规范了,也不能尽人满意,这是实际问题,我们国家太大了,各个工种都有、人口太多,达到完全满意不太现实。

对于黄金周现象。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是考虑到经济发展或者说旅游拉动经济的立足点,为什么把五一黄金周取消了,我个人认为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对这个问题应该有它们的考量。

[网友看热闹不怕事大]:有人说,您这么做是要出名,为了炒作自己,为了成为“知名律师”,请问,您是怎么看待这一评论的?

[韩甫政]:我做公益诉讼也不是这一个,也不是这一两年开始做,我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做了十多年公益诉讼。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发现存在法律问题的地方,就力争通过自己或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我更希望广大网民们都能做到这样,发现问题不能仅仅是发牢骚,应该站出来解决或者推动社会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社会问题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问题越少,人做的少,也没有人们所说的为了炒作或者出头这些概念了,一个目标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当然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可能造成一定的媒体效应,这是共存的。不存在炒作的问题,有些网民所讲的那样,我毕竟是上书国务院,这几年我做公益诉讼,很多都是对国务院各部门,网友们替担心我,存在风险,这个不用担心,总要有一定的付出。我觉得炒作和这个相比,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韩甫政]:我看了网民的一些评论,确实感触多多。我个人认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同,公民的法律观念有待于加强,我们的社会确实需要法制,没有法制的社会人们不可能有幸福。我自己最大的愿望就是法律成为公民心目中的太阳。各位网友再见! 

(责任编辑:房爽、黄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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