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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宇、王公义、迟夙生谈“从任建宇案看劳教制度改革”【3】

2012年11月22日16:45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手机看新闻
 【摘要】劳教现在管理的轻微犯罪和严重违法的这两类人,在任何国家都有,别的国家是以刑法来管理的,我们国家目前是用劳教制度来管理的,应该说我们的制度还是比他们宽的。期待通过任建宇案,尽快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真正落实依法治国。

重庆彭水被劳教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资料照片

每个人都该用法律捍卫自身权利

[网友Oct]:任建宇希望继续上诉,那请问迟律师,在下一次诉讼可以从哪些角度增加胜诉可能?法院会不会还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 

【迟夙生】:关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规定的是很严格的。但是,这个严格的程序是以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得到正式的告知来计算。如果没有得到正式告知,法定的是两年,得到了告知,是按照告知的时间。各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根据各种不同的行政的法规,规定了不同的期限。现在我也在网络上提到了,因为老百姓不太明白这个问题,说他为什么要这么打官司。公安局不能已经撤销了这个处罚决定了吗?刚好规定的是,即使你撤销了对我的处罚,但是我仍然坚持诉讼,人民法院还是要做一个判决的。我倒是支持他的上诉,因为他在上诉的时候,原来一审法院找的这个理由是不是符合规定,详细的这个案件最终我没有看到,但是如果没有正式通知,行政诉讼的期限应该是两年,而不是一年。但是我们看到他是两年的,因为他在劳动教养的诉讼过程中被释放出来的,他劳动教养的期限也不足两年,显然不应该超过诉讼期限,所以我觉得,可能他在二审,主要举这方面的证据,是不是正式给了他告知,如果确实没有给他那种符合法律规定的告知,我想二审他还是有胜诉的可能的,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样的案件,他能这样坚持,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应该支持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要捍卫保卫自己的权益,整个社会就稳定了。而且我对他的上诉表示很乐观。 

[网友咱也风光一把]:王教授,对重庆任建宇案未来的发展您怎么看?他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王公义】:任建宇案未来的发展,要看法院怎么裁决了,现在提起诉讼了。如果法院裁决,劳教错了,那是必须国家赔偿的。或者如果说劳教委主动承认自己错了,那也是需要国家赔偿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法律是比较理性的,很严格的,如果法院裁决没有错,或者劳教委没有承认错误的情况下,那是不会国家赔偿。所有最后的一切都以法律裁决为结果。

[网友水深两浔]:作为一位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被劳教者,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还自身清白、还自己自由还是其他? 

【任建宇】:为了自身清白。这比什么都重要。以我个人的经历来说,认为劳教制度太随意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说自话,没有一个纠错的机制。当时劳教委的一个工作人员在撤销劳教决定的时候,他问了我一句,你认为劳教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就告诉他,劳教以我个人的经历来说劳教太随意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说自话,没有一个纠错的机制。然后他说,你头脑是清醒的,既然你都知道,你认为上面的领导不知道?这不是你我能够决定的。

[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请问嘉宾,你对《违法行为矫治法》的“难产”怎么看?

【迟夙生】:这个法律的制定,一是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曾经正式向全国人大提出过提案,有30多位代表也帮我联名,今年也列为了全国人大当年的正式的议案。中间我还参加了一次关于这个案件的法律修订过程,那一年也列入了当年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后来到底是为什么“难产”,可能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或者全国人大司法委员会做权威的解释。我个人认为,可能因为我们很多老百姓对于社会的不公不满或是对贫富差距太大不满。   

我原来也曾经积极考虑这样一个办法,就是说,原来必须劳动教养的这些人,他可以把劳动教养行为分成两块,一块是比较轻的,现在我们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比较轻的,把一部分轻的放到里面,严重的放到刑法里面,这样等于把劳动教养的东西分解掉了,也没有必要专门立一个《违法行为矫治法》。再一个,原来《违法行为矫治法》里面的一些东西现在实际上已经被刑法修正案8吸收了,仔细研究刑法修正案8里面实际上把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的措施已经放到刑法修正案8里面了。

[网友bpmf]:请问王公义老师,您怎么看待劳教制度,这种未经审判就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你觉得符合我国宪法吗?

【王公义】:劳教制度目前管理的轻微犯罪和严重违法的人还是需要由国家来管理的,劳教制度要害问题是法律位阶不够,决定程序有瑕疵,时间比较长,三个问题。另外,我国是先有劳教制度,后有立法法和1982年的宪法,所以现在劳教制度本身和宪法有法律冲突,正在改革和修改劳教制度,正在立法,以解决上述法律冲突问题。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以后,你说的问题,我估计就不存在了。法制改革步子一般比较慢,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我相信你会看到光明前途的。

[网友水深两浔]:自从你的事情被曝光以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每天想要采访你的人也很多,这是否影响到了你的正常生活?你觉得这件事情对你以后的工作是否会有影响?

【任建宇】:在没有发生这个事情之前,我就是一个千千万万网民中的最普通的小人物,如果我不牵涉这个事情,而其他的人牵涉这个事情,我也会非常关注这个事情。我只是网上关注这个事情的一员,等这个事情完结之后,我还是以前的我,还是一个小人物。

 期待尽快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真正落实依法治国

[网友bpmf]:请问迟律师,您怎么看待劳教制度,这种未经审判就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你觉得符合我国宪法吗?

【迟夙生】:它完全违背中国的宪法。宪法也不是这么规定的。它的出现主要是在没有宪法规定之前,已经有了。宪法有了之后,国家应该有一个违宪的审查制度,和宪法相悖的,通过违宪审查的方式把它去掉或者修改。但是恰恰我们的宪法有的时候实施的非常不好,所以就使得充满矛盾的劳动教养条例,国务院的劳动教养条例和宪法一直并存着,和刑法一直并存着。我想我们十八大既然确定了要坚定地走法治建设的道路,要依法办事,就应该以我们的根本大法——宪法为根本大法,来取消完全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使用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条例。我觉得大家不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论。 

[网友想唱就唱]:为何象劳改这样一个违宪的制度能持续这么多年,是不是表明我国违宪审查方面本身还需要完善?

【迟夙生】:它违反了宪法,为什么还要存在呢?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建立起来违宪的审查制度。而且也没有很多的人来认真研究,今天不一样了,今天有很多的人,包括像你们的网络,能够关心这件事,这都是一个社会的巨大进步。我相信宪法一定会在我们国家慢慢地深入人心。只有一个国家的宪法真正得到了落实,得到了保障,国家的法律才能真正落实。如果宪法不落实,其他的法律落实实际上都不是真正的落实。 

[网友猫地湾]:嘉宾好:我们是法治国家,为啥还设立劳教制度?  

【王公义】:劳教现在管理的轻微犯罪和严重违法的这两类人,在任何国家都有,别的国家是以刑法来管理的,我们国家目前是用劳教制度来管理的,应该说我们的制度还是比他们宽的,不是严的。现在出现很多问题,是劳教决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正在改革,将来叫不叫劳教制度,都没有关系。但这两类人,国家是需要管理的。也许把他们纳入刑法来处理,也许还会立一个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所以,这些正在讨论当中,也希望你参加讨论,我们一起来建议国家解决这个问题。谢谢大家,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任建宇的问题。

【任建宇】:谢谢各位网友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再见!

【王公义】:今天访谈就到这里,希望以后有时间继续交流。谢谢!再见!  

【迟夙生】: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访谈就到这里了,再见!

(责任编辑:黄玉琦、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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